如何在道歉声明中既承担责任,又不承认法律上的过错?
解读
AI 产品经理日常要面对算法偏差、数据泄露、模型幻觉等“灰犀牛”事件,对外发声时必须兼顾用户情绪、监管红线与公司商誉。
面试官想考察的是:
- 你对国内《民法典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广告法》等“责任条款”与“过错条款”差异的理解;
- 你能否用产品语言把“技术不确定性”转译为“用户可感知的改进行动”,而非“法律定性”;
- 你如何在公关、法务、合规三方拉扯中,给出可落地的声明框架,既平抑舆情,又不给后续诉讼留“自认”口实。
知识点
- 责任 VS 过错
国内侵权体系以“过错责任”为主,特殊场景(产品缺陷、个人信息处理)适用“过错推定”或“无过错责任”。声明中一旦使用“本公司存在过错”“产品缺陷”等词,即构成“自认”,可直接降低对方举证难度。 - 道歉与致歉的法律区分
“道歉”在《民法典》第995 条指向“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”,与“赔礼道歉”民事责任形式绑定;“致歉”属道德范畴,侧重情感抚慰,不等同于认责。 - 监管话术红线
网信办、工信部对算法备案、AIGC 标识、数据出境有“不得虚假陈述、不得误导用户”的硬性要求;声明中若出现“未收集”“未泄露”等绝对化表述,一旦后续被技术溯源证伪,公司将被认定为“拒不整改”,触发行政处罚。 - 产品语言转换公式
“技术问题→用户影响→改进动作→时间-量化指标”四段式,把“错”说成“差距”,把“修复”说成“迭代”。 - 证据链闭环
声明必须与内部 Jira 工单、模型评测报告、数据审计日志、版本回滚记录一一对应,防止“公关说一套,技术做一套”被截图反锤。
答案
给出一个可直接套用的“4+2”声明框架,现场可 1 分钟口述、30 分钟成稿:
- 共情段(责任)
“我们注意到部分用户在使用××功能时产生了不良体验,对此我们深感抱歉并承担首要安抚义务。”
关键词:不良体验、首要安抚义务——承认结果,回避“过错”“缺陷”。 - 事实段(不认错)
“经初步排查,该功能在××场景下输出结果与用户预期存在偏差,目前未发现批量数据泄露及个人信息滥用情形。”
关键词:初步排查、未发现——留技术灰度,避免绝对化。 - 行动段(产品语言)
“我们已启动‘蓝盾’数据-模型双轨复审:
① 48 小时内回滚至 V1.3 安全版本,线上 A/B 灰度覆盖率 100%;
② 7 日内完成 2000 条对抗样本补标,召回率提升至 99.2% 以上;
③ 30 日内开源《××算法场景评估白皮书》,接受社区与主管部门双重审计。”
用时间、数字、白皮书把“改”坐实,把“责”稀释。 - 沟通段(通道)
“我们已开通 7×24 小时专线 400--,对受影响用户提供一对一解释与补偿方案,补偿标准参照《××平台用户服务协议》第 4.2 条‘体验保障金’条款执行。”
引用协议条款,暗示补偿是合同义务而非侵权赔偿。 - 保留段(法务兜底)
“上述事实描述不构成对任何法律责任的承认或放弃,我们保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。” - 结尾段(价值观)
“让 AI 更安全、更可信是××产品的长期使命,我们将持续迭代数据-模型-产品闭环,欢迎用户与监管继续监督。”
拓展思考
- 如果事件升级为集体诉讼,声明中的“未发现”表述可能被原告用作“隐瞒缺陷”证据。因此产品经理需在 24 小时内同步技术日志到法务指定的“特权空间”,确保后续举证享有“律师-客户特权”隔离,避免被证据开示。
- 对生成式 AI,声明里还要加“生成内容仅供参 考”的显著提示,并把该提示在交互界面做“点击确认”埋点,将“合理提示义务”落地为产品交互,降低“过错”推定概率。
- 可提前准备“声明乐高”:把共情、事实、行动、保留四段做成可配置模块,不同事件只需替换量化指标与时间,既保证 30 分钟响应,又避免“临时组词”带来的法律口误。